律师解析:债项逾期两年仍未进行对帐催收,将可能引发诉讼时效失效的问题。 若在此种状况之下,倘若受益人以此为由提出诉讼时效异议,债券持有人可能会失去其原有的胜诉资格。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代表相应的债权已然灭失,仅仅是表明以法律途径主张债权权益的可能性将会大幅度降低。 然而,在这两年的期限内,若债权人曾向债务人提出过权利主张,或者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等特殊情况发生时,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需从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