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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在抵押权到期之际,如其所附随的主要债务依旧尚存,则该抵押权依然保持其有效性。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详尽规范,抵押权与它所保障的债权始终并行存在。仅当附有保证的债务完成清偿后,相关的债权方会消解,债权的消灭也标志着抵押权的相应终止。因此,抵押权的法律效应并不会因为抵押期限的届满而遭受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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